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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卿本佳人,奈何从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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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他捞出来。可惜的是孙泰锐活了,可他爹爹却废了。

    开始只是手指、脚趾等小关节疼痛;后来发展到颈关节、腰关节也疼痛无比;最后是无论春夏秋冬还是白日黑夜,浑身上下的骨头,没有一处不疼的。

    好好的一个人肩不能挑,手不能提,走得稍微快一点就浑身酸困疼痛。家里的顶梁柱一下就没了。

    为了给爹爹看病,孙泰锐在城里四处务工。可惜他年纪小,身子骨也不壮实,接连在城里晃了半个月也没有找到一分工作。

    就在家里四天没揭开锅,全家走投无路的时候,排骨虫出现在孙泰锐面前。

    排骨虫是魏阳北城的一个小帮派万生堂的四九。所谓四九,也就是加入帮派的最低级的正式成员。

    他本名陈三,但几乎没有人提。因为整个人生得瘦骨嶙峋,就给自己起了个绰号“化骨龙”。但不喜欢他的人都叫他“排骨虫”。

    排骨虫到了孙泰锐家给他指出四条明路:

    第一个是像现在这样,什么也不干,活活饿死。

    第二个是将孙泰锐的四肢打断,卖给死捻子(丐帮的一个分支)做个大筐走街(沿街乞讨的残废乞丐)。得到的钱万生堂和孙泰锐家人对半分。

    第三个是孙泰锐做个青皮鹅头。平时什么也不用干,就由万生堂养着。到时有什么杀头的死罪就由孙泰锐来扛着。孙泰锐死了,由万生堂来给他父母养老送终。

    第四个就是让孙泰锐跟着他做个三只手。每日交够一定的常例,剩下的钱万生堂和孙泰锐六四分账。?

    做个大筐走街,得到的钱恐怕二位老人花不了多少时间。青皮鹅头更是不在考虑范围内。这些流氓混混的话还能信吗?恐怕前脚被人砍了头,后脚就没人理他家人了。可活活饿死肯定是不行。无奈之下,孙泰锐只好做了三只手。而排骨虫则自然而然地成了孙泰锐的提灯笼(所谓提灯笼,就是市井江湖用语中头目的意思。半夜走路,总要有个人在前面提着灯笼引路,让后面的人跟着他走。久而久之,提灯笼就成了带路人和头目的别称)

    卿本佳人,奈何从贼啊!

    别说,在偷盗这方面,孙泰锐还是有点天赋的。尤其是溜门撬锁,整个万生堂,没几个敢夸海口说是能稳胜他的。

    可孙泰锐是个有原则的人。在跟排骨虫的那一刻起,他就给自己立了五个规矩:

    一、老幼不偷。

    二、鳏寡不偷。

    三、病残不偷。

    四、穷苦不偷。

    五、良善不偷。

    无他,求个心安。

    可这五个规矩一立,孙泰锐有时候连每天的常例都交不起。因为这个,他三天两头就没断过排骨虫的打。用排骨虫的话来说:“老子拉你过来就是挣钱的。不是他奶奶的叫你来做侠盗的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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